为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近日出台了《玉环县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县计划,到2015年,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20个,使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意见》鼓励探索多元化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处理工艺,通过单建或联建方式,最终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意见》指出,农村污水简易型过渡处理可采用无动力厌氧生物处理方式,出水水质达到灌溉要求;独立型过渡处理可采用无动力厌氧生物处理加人工生态湿地处理方式,出水水质达到二级以上水质标准;独立型过渡处理或独立型处理可采用微动力好氧生物处理方式,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水质标准。
据估算,“十二五”期间,该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1亿元左右资金。《意见》要求,设立县乡两级污水处理工程专项资金,并由乡镇(街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