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我国把能源消耗强度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确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扭转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趋势,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了节能减排技术进步,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地方对节能减排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能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政策机制不完善以及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
“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能源需求刚性增长,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节能减排难度加大。国际上围绕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的博弈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节能环保领域技术竞争加剧,发展方式转变刻不容缓。另一方面,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各方面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这些都为“十二五”推进节能减排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经过前期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五个阶段,利用两年的时间,研究编制了《规划》。7月1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