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问题中,部分企业由于环保手续不齐就开始生产,遭遇停产整治或限期整改。
其中,武汉市中东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磷铵项目中仅有10万吨磷铵规模做了环评,并无试生产批复,被责令停产整治,并实施行政处罚;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工厂一条制浆生产线未批先建,被要求限期整改。
省环保厅要求,对确实无整改基础或拒不落实整改事项的企业,当地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断水断电,封存主要生产设备等措施,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并妥善处置原辅材料和各类废物;必要时应依法实施关闭。
对已经采取强制停产措施,确保不再对环境造成危害的部分企业应报送相关材料,及时申请验收。
经省厅验收不合格或逾期仍不能完成整改的,将约谈当地政府领导、实施区域限批预警或上报省人民政府实施区域限批。
此外,省环保厅还对宜昌、襄阳等其他14个市、州存在的相关环境问题督办,要求涉及的单位在9月30日前,将整治情况报送至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