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集中治理为主、分散为辅的办法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即把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升级量化,对单个企业提高门槛。如设定投资多大的项目才可建设独立废水处理装置,否则一律由所在园区集中处理,以便监督控制。不论大中小企业,只要有废水排放的项目须尽量减少单独投资建设污水治理装置的比例,发展大型污水处理厂,综合治理。
目前,江西、江苏、浙江、广东等省的一些大型污水处理企业已开始新一轮重组,将实现从净水剂生产到使用,再到综合治理、废水循环利用的一条龙作业,综合提高废水治理效果,实现企业、社会的多赢局面。
对企业来说,这种办法不仅节省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减少废水治理的占地,还可大大减轻管理治污设施的负担;对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来说,它既可保证投资的环境效益,又可大大简化对分散企业的监督管理,推广前景十分广阔。